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

《兩個巴比倫》- 第一章 兩個系統的特徵 (第一節)

兩個系統的特徵

為了引證教皇教會的巴比倫特色,我請讀者注意的第一點,就是現代羅馬和古代巴比倫制度同樣具有的神秘特色。這段經文以一個帶著......的女人為標誌,描述了道德腐敗和偶像崇拜的巨大系統:

手拿金杯(啟17:4),

地上的君王與她行淫,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她淫亂的酒。(啟17:2, 18:3)

並被神稱為:

「奧祕哉,大巴比倫」(啟17:5)

在帖撒羅尼迦後書 2:7 中,保羅提到的「不法的奧秘」mystery of lawlessness 與羅馬教會的性質是吻合的,任何仔細檢視過此議題的正直心靈都不會輕易懷疑這一點。

這段描述曾深深打動了著名法官馬修•黑爾爵士(Sir Matthew Hale)的心靈,他曾說,如果使徒的描述被列入公開的「追捕公告」中,那麼全國任何一名警官都會有權隨時拘捕羅馬主教,因為他正是那個「不法的奧秘」的頭目。而這裡的經文中提到的新約巴比倫的語言,自然使我們聯想到古代世界的巴比倫。就像啟示錄中的女子手中拿著一個杯子,使萬國喝醉一樣,古代巴比倫也有類似的描述。當巴比倫處於巔峰時,耶和華藉先知耶利米宣告其滅亡時如此說:「 巴比倫素來是耶和華手中的金杯,使天下沉醉,萬國喝了她的酒就顛狂了。」(耶利米書 51:7)。

為何兩個體系的語言如此相似?自然的推論是,這兩者之間存在著原型與對應的關係。啟示錄中的巴比倫以「奧秘」為特徵,而古巴比倫體系的主要特徵則是「迦勒底的奧秘」,這是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希伯來先知的語言雖然具有象徵性,但顯然提及了這些奧秘,當他描述巴比倫是一個「金杯」時,正是對這些奧秘的暗指。

在古代「奧秘」的儀式中,飲用「神秘飲品」是每個尋求加入這些奧秘的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這些「神秘飲品」由酒、蜂蜜、水和麵粉混合而成,其成分的性質使得這些飲品具有迷幻效果。在飲品的作用下,參與者的理智被蒙蔽,情感被激發,從而為他們即將聽到和看到的內容做好準備。

如果詢問這些古代「奧秘」的目的和設計是什麼,就會發現它們與羅馬教會所包含的「不義的奧秘」有著奇妙的相似性。它們的主要目的是在秘密的封印和誓言的認可下,私下地、逐漸地、逐步地將那些不便立即公開宣揚的事物介紹給人。他們成立的時間證明了這一點。迦勒底秘教可以追溯到塞米拉美斯(Semiramis)的時代,塞米拉美斯在洪水之後只活了幾個世紀,眾所周知,她在秘教上留下了自己墮落和墮落思想的印記。*

*阿米亞努斯·馬塞利努斯與賈斯丁努斯、《歷史》和尤西比烏斯編年史的比較。尤西比烏斯說尼努斯和塞米勒米斯在亞伯拉罕時代統治。

巴比倫美麗而被遺棄的王后,不僅自己是放縱情欲和淫蕩的典範,在她一手創立的神秘教派中,她被奉為眾神的偉大「母親」瑞亞 (Rhea),並以殘忍的儀式將她與所有不貞潔的「母親」維納斯 (Venus) 相提並論,並將她統治過的城市提升到各國中最惡劣的地位,成為偶像崇拜和獻身賣淫的大本營。*

*一位記者指出,普林尼提到了塞米拉米斯之杯,該杯落入了勝利的居魯士手中。它的龐大規模必定使其在巴比倫人和與之交往的國家中享有盛譽。它重十五塔蘭特,即 1200 磅。普林尼,歷史。納特。

圖1

因此,這位迦勒底王后就是《啟示錄》中「女人」的合適而非凡的原型,她手裡拿著金杯,額頭上刻著名字:「神秘,大巴比倫,地上娼妓和可憎之物的母親」 」。 (見圖1)手持聖杯的妓女的世界末日標誌甚至體現在源自古巴比倫的偶像崇拜符號中,正如在希臘展出的那樣;因為希臘的維納斯最初就是這樣代表的(見下面的註釋1),而且奇怪的是,在我們這個時代,羅馬教會實際上已經將這個符號作為她自己選擇的標誌,這是第一次出現。

圖2

1825 年,教皇利奧十二世在禧年之際鑄造了一枚獎章,一面是他自己的肖像,另一面是象徵羅馬教會的 「女人 」肖像,她左手拿著十字架,右手拿著杯子,周圍的圖例是 「Sedet super universum」,「整個世界都是她的座位」。(見圖二)現在是賽米拉米生活的時代──那時人們腦海中的宗法信仰還很新鮮,當閃還活著的時候,* 喚起信眾的思想,為上帝的真理和事業集結在旗幟旁邊,一下子公開建立巴比倫女王開創的這種制度是很危險的。

閃的年齡見創世記 11:10、11。據此,閃在洪水後活了 502 年,即根據希伯來年表,活到公元前 1846 年。根據尤西比乌斯(Eusebius)的說法,塞米拉米的丈夫尼努斯(Ninus)的年齡與亞伯拉罕(Abraham)的年齡相同,亞伯拉罕出生于公元前 1996 年。然而,據說亞伯拉罕的誕生是在尼努斯統治結束前的九年左右。(SYNCELLUS)因此,根據這個觀點,尼努斯的統治應該是在公元前 1987 年左右結束的。在年表學方面具有很高權威性的 Clinton 將尼努斯的統治年代定得更早一些。在他的《Fasti Hellenici》中,他把尼努斯的年齡定在公元前 2182 年。

萊亞德(在他的《尼尼微及其遺跡》中)同意這個觀點。據說塞米拉米斯比她的丈夫活了四十二年。 (SYNCELL) 因此,無論對尼努斯的年齡採取何種觀點,無論是尤西比烏斯的觀點,還是克林頓和萊亞德的觀點,很明顯,閃姆比尼努斯和他的妻子都活得更久。當然,這個論證是建立在希伯來年表正確性的假設之上的。有關該主題確鑿的證據,請參閱下面的註 2。

我們從《約伯記》中的陳述得知,在那些與摩西制度毫無關係,但卻堅守始祖純正信仰的始祖部落中,任何形式的偶像崇拜都被視為一種罪行,會受到明顯而即時的懲罰。約伯說:「 我若見太陽發光,明月行在空中,  心就暗暗被引誘,* 口便親手  (這也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又是我背棄在上的神)」(約伯記 31:26-28)。

"If I beheld the sun," said Job, "when it shined, or the moon walking in brightness; and my heart hath been secretly enticed, and * my mouth hath kissed my hand; this also were an iniquity to be punished by the judge; for I should have denied the God that is above"

 * 我所譯的 「和」(and)在授權版本中是 「或」(or),但這樣譯是沒有理由的,因為原文中的字與連接前一句的 「和我的心」(and my heart)等是相同的。

如果約伯的時代是這樣,那麼在神祕教被建立的較早時期,情況一定更加如此。因此,如果要引入偶像崇拜,尤其是巴比倫制度所包含的骯髒偶像崇拜,就必須悄悄地、秘密地進行。*

* 事實上,在這件事上採取最嚴密的保密措施是基於什麼有力的理由,我們將逐漸瞭解。見第二章

即使是由權勢之手引入,它也可能會引起反感,未受墮落的人可能會試圖用暴力將它鎮壓下去;無論如何,如果它立即以其醜陋的面目出現,就會驚動人們的良知,使我們的目標落空。這個目的就是要使全人類盲目地、絕對地臣服於一個完全依附於巴比倫君主的階級制度。在實施這個計劃的過程中,所有的知識,無論是神聖的還是世俗的,都被神職人員所壟斷,他們完全按照他們認為合適的方式,根據根據偉大的利益,將這些知識分配給那些入門 「神秘學 」的人。因此,無論巴比倫制度傳到哪裡,人民都會被綁在祭司的脖子和腳後跟上。祭司是宗教知識的唯一保存者;他們只擁有真實的傳統,藉以詮釋公共宗教的文書和象徵;若不盲目地順服於他們,就無法知道得救所需的知識。將這一點與教廷早期的歷史、其精神與運作方式作一比較,可以發現兩者是何等的吻合!巴比倫 「奧秘 」的腐敗系統是在父權制時期開始的嗎?那個不聖潔、不合乎聖經的系統,就是在一個更光明的時代開始的,而這個系統在羅馬教會中卻有如此大的發展。它開始於使徒的時代,當時原始教會正值盛開的花朵,五旬節的榮耀果子隨處可見,殉道者們用他們的血為真理作見證。即使在那個時候,當福音如此耀眼的時候,神的靈藉著保羅作了這個清楚明確的見證:

因為那不法的隱意mystery of iniquity已經發動(帖後2:7)

神預言當時開始的不法制度會導致可怕的背道,在適當的時候會可怕地 「顯露 」出來,並會一直持續下去,直到它被 「主口中的氣所摧毀,被祂再來的榮光所燒盡」。但在它第一次進入教會時,它是偷偷摸摸地來的,帶著 「一切不義的邪惡」。它在公平但虛假的幌子下「神祕地」行動,引導人偏離在耶穌裡面的真理。它秘密地這樣做,就像偶像崇拜被秘密地引入古代巴比倫的神秘教派中一樣;不這樣做是不安全的,也是不審慎的。真實教會的熱忱,儘管沒有金戈民權,但如果假的系統及其所有教唆者公開、立即以其粗野的面目出現,就會激起它自己的熱忱,將假的系統及其所有教唆者摒棄在基督教的陰影之外;這樣就會阻礙它的進展。因此,它被秘密地、一點一點地引入,一種腐敗接著一種腐敗,隨著背教的進行,背道的教會也準備好容忍它,直到它達到我們現在所看到的巨大高度,幾乎在每一個細節上,教皇制度都是原始教會制度的反面。關於羅馬在 「不法的隱意 /奧秘」的作用下,逐漸引進了現在最具羅馬特色的一切,我們在從羅馬地下墓穴中複製的碑文中,得到了非常有力的證據,甚至羅馬自己也保存了這些證據。這些地下墓穴是羅馬鄰近地區廣泛的地下挖掘物,在前三個世紀的迫害時期,基督徒在其中慶祝他們的崇拜,也埋葬他們的死者。在一些墓碑上,至今仍可發現一些銘文,這些銘文直接與羅馬現在眾所周知的原則和做法背道而馳。僅舉一例: 舉例來說,在今天,還有什麼比強制神職人員獨身更顯著的教廷標記呢?然而,從這些碑文中,我們可以得到最決定性的證據,那就是即使在羅馬,也曾有過沒有這種神職人員獨身制度的時代。以下是在不同墳墓上發現的碑文:

1. 「給長老Basilius和他的妻子Felicitas. 他們為自己做了這個」

2. 「佩特羅尼亞,牧師的妻子,謙虛的典範。我把我的骨頭安放在這個地方,留住你的眼淚吧,親愛的丈夫和女兒 相信為神而活的人哭泣是被禁止的」 (麥特蘭博士的《地下墓穴中的教堂》)在這裡或那裡為死者祈禱:「願神使你的靈魂煥然一新」,這證明即使在那個時候,不法的奧秘已經開始起作用了;但像上面這樣的碑文同樣表明,它一直在緩慢而謹慎地起著作用,直到它們所指的那個時期,羅馬教會還沒有像現在這樣,絕對 「禁止其神職人員「結婚」」。羅馬巧妙地、逐步地奠定了其神職制度的基礎,之後又在這個基礎上建立了如此龐大的上層建築。一開始,「神秘」就印在它的制度上。

但「奧秘」的這個特點在它的整個發展過程中都一直存在。當它一旦成功地使福音的光芒變得暗淡,遮蔽了神恩典的豐盛和自由,使人的靈魂不能直接與我們職事中的那位大先知和大祭司直接相交時,神職人員就被賦予了一種神秘的力量,這種力量賦予他們 「主宰 」人們的 「信仰」--一種被使徒直接拒絕的主宰權(林後 1: 24),但在告解中,這權力至少變得絕對而完整,就像巴比倫的祭司對古代神秘學中的入門者所擁有的一樣。羅馬祭司的神職權力在告解室的設立上達到了頂峰。告解室本身是從巴比倫借來的。羅馬信徒所要求的告解與神的話語所規定的告解完全不同。聖經對告解的規定是「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雅各書 5:16),這意味著祭司應向百姓告解,而百姓也應向祭司告解,如果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犯了罪。這絕對不可能達到任何屬靈專制的目的;因此,羅馬離開了神的話語,求助於巴比倫的制度。在那種制度下,所有被允許進入 「奧秘 」的人都必須按照規定的形式向祭司秘密告解;在告解之前,不可能有完整的啟蒙。

因此,薩爾維特提到了在希臘觀察到的這一懺悔,在可以清楚地追溯到巴比倫起源的儀式中:「所有希臘人,從德爾斐到塞莫皮萊,都被德爾斐神廟的神秘所啟蒙。懺悔——這種懺悔使他們更加害祭司的不檢點行為,讓他有理由害怕他們的輕率行為。波特在他的《希臘古物》中也提到了這個懺悔,儘管它通常被忽視。在他對埃留西斯神秘事件的描述中,在描述了在接受入會候選人進入神靈直接存在之前的初步儀式和指示之後,他繼續說道:「然後,發起他們的祭司被稱為聖職者,提出了某些問題,例如,他們是否禁食等等,他們以固定的形式返回答案。這裡的等等可能不會引起一般讀者的興趣。但這是一個懷孕的等等,並且包含了很多。這意味著,你沒有任何違反貞潔的行為嗎?這不僅是指道德上的不純潔,也包括異教所珍視的人為的貞潔感。你是否免於謀殺罪?清了罪孽。普羅佩提烏斯、提布盧斯和尤維納爾的某些放蕩的詩歌顯然暗示了異教懺悔室的嚴格詢問。威爾金森在他關於“私人齋戒和懺悔”的章節中,他說,“私人齋戒和懺悔”與“固定時期的某些規定”有關,“被嚴格執行”,其中有幾個經典引文,清楚地證明波佩里從何而來? 正如彼得·丹斯(Peter Dens)臭名昭著的頁面所展示的那樣,它們在其懺悔錄上打上了淫穢的特徵。

要求進行這種耳穴告解的借口是,入教者所要參加的莊嚴儀式是如此崇高、如此屬天、如此神聖,以至於沒有一個人可以合法地參加這些儀式,因為他的良心上有罪孽,而罪孽未得到淨化。因此,為了入會者的安全,主祭司必須徹底探查他們的良知,以防在未徹底贖罪的情況下,神明(gods)會對褻瀆神明的入侵者發怒。這是偽裝;但當我們知道神和他們的崇拜在本質上都是不聖潔的,誰會看不出這只不過是偽裝;要求入教的候選人向祭司懺悔他們所有秘密的過失、缺點和罪惡的最大目的,只是要把他們的靈魂最深處的感受和最重要的秘密完全交給那些人?現在,羅馬以完全相同的方式,為了完全相同的目的,設立了告解室。它不像聖經那樣,要求祭司和百姓在任何一方得罪另一方時,都要 「彼此認罪」,而是命令所有人,不論是否得罪祭司,* 都要向祭司認罪,否則將受到滅亡,而祭司根本沒有向百姓認罪的義務。

* 海伊主教的真誠基督徒。在這部作品中,出現了以下問答:“問:認罪是獲得赦免所必需的嗎?答:這是耶穌基督所命定的,為此目的是絕對必要的。”另請參閱愛爾蘭使用的《窮人手冊》。

在羅馬教會中,若沒有這樣的告解,就不能領受聖禮,就像在異教時代,若沒有告解,就不能領受聖禮一樣。現在,告解是由每個人在隱秘和寧靜的情況下,以上帝的名義和權柄向神父作出的,神父被賦予審查良知、判斷生命的權力,根據他的任意妄為的意志和喜悅來赦免或定罪。這是整個「不法的奧祕」的主要樞紐,也是教皇制度的體現;無論在何處,它都能達到使人卑微地服從於神職人員的目的。

教會,也就是神職人員,聲稱自己是基督教真實信仰的唯一保存者。正如迦勒底的祭司被認為是唯一擁有理解巴比倫神話的鑰匙,這把鑰匙從遠古時代就傳給了他們,羅馬的祭司也自封為聖經的唯一詮釋者;他們只擁有真實的傳統,這些傳統從一個時代傳到另一個時代,沒有這些傳統,就不可能達到聖經的真義。因此,他們要求對其教條有隱含的信仰;所有的人都必須相信教會所相信的,而教會則可以用這種方式隨意塑造其信仰。由於他們在信仰上擁有至高的權柄,他們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以最合宜的方式放出或少或多;在教導宗教的偉大真理時,「保留 」是巴比倫體系的基本原則,就像今天的羅馬教或傳教士一樣。* 正是這種祭司主宰人的信仰的主張,在古代世界 「將真理囚禁在不義之中 。(參考 羅1:18)」**,以致 「黑暗覆蓋大地,蔭蔽百姓」。正是羅馬教士手中同樣的主張,引來了黑暗的時代,在許多沉悶的世紀中,福音不為人所知,聖經對千百萬以基督為名的人來說是一本封閉的書。因此,從各方面來看,羅馬的額頭上印著「奧秘、大巴比倫」這個名稱,是何等的名正言順。

* 即使是入門者之間也有差異。有些人只被允許參加 「較小的神秘」;而 「較大的神秘 」則只允許少數人參加。韋金遜的《古埃及人

 **  羅馬書 1:18。最好的解經家將這段經文翻譯成上面的意思。我們會發現保羅是明確地在說異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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