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

聖經基本要道

聖經學—聖經研究

來自以馬忤斯課程 - 聖經基本要道 - 第一課

研究聖經針對它自己所作的教導,被稱作聖經學(Bibliology)。聖經宣告自己乃是神有關祂自己的啟示。

啟示(Revelation)

神有能力將祂自己啟示出來,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任何對神的界定如果否定了祂具有遠遠超出人類的能力,都將是一種矛盾。在很大程度上我們能够將自己的心意向別人揭示出來,在較小的程度上能够向動物揭示出來。顯而易見,如果神願意的話,祂可以把自己向人類啟示出來。問題是,祂為何願意這樣作呢?

如果神盼望祂所造的造物順服他的旨意,祂就必須將祂的旨意向祂的造物啟示出來。否則,很難看得出祂怎麼能讓他們為不順服負責。

更進一步地,完全有別於神的愛在聖經中啟示出來,看起來很顯然,除非祂希望把祂自己向人類啟示出來,否則祂不會創造人類。另一方面,有限的人類靠自己的能力,無法獲得有關無限的神的全部知識。人類的哲學就是試圖理解宇宙的本質。儘管這本身是一種崇高的理想,但通常都是抱著拒絕承認從神而來的啟示有任何必要這種公開承認的目的,於是變成為一系列使自己完全無效的理論。

簡而言之,神能够將祂自己啟示出來。祂完全有可能賜給人啟示,並且祂也願意這樣作。接下來的問題是:“聖經是神對祂自己的啟示嗎?”

聖經是神對祂自己的啟示嗎?

現在有很多的宗教書籍。其中有一些,比如古蘭經和摩門經,都聲稱是來自神的啟示。聖經也聲稱是來自神的啟示,而且單單看憑據,就可以看出比起人們擁有的其他宗教書籍來,可能性是非常大的。我們來考慮證據的幾個線索。

我們從聖經的統一性入手。這本書由六十六卷書組成。這些書是由大約四十位不同的人寫成的——君王、牧人、傳道人、農夫、祭司等等。從第一位作者到最後一位作者,其間大約經過了一千五百年。我們現在來想像一下,一本書的有些部分是在主後500年的時候寫成的,一些是在主後1000年寫的,還有很多是在主後1200-1500年之間,隨後在經過了400的間隔之後,從1900年以來又有27卷非常重要的著作寫出來並被添加到這部著作集中。

你們會說,它們肯定是完全不同的,而且是矛盾的。但是聖經中的六十六卷書卻也是差不多同樣長的一段時期內寫成的,從主前1400年至主後100年之間——然而它們全都在講述同一位偉大的人物,那就是主耶穌基督。

有些人說,聖經並不是真實的,因為有些經文彼此“矛盾”。的確在聖經研究中是存在一些問題,但是同樣真實的是,如果仔細研究的話,實際上所有所謂的“矛盾”都可以迎刃而解。這樣作只會更加清楚地將聖經之美展現出來。剩下來的“矛盾”,我們可以歸結為人類的能力有限,無法理解神無限的智慧和知識。

古代歷史也為聖經乃是神的啟示這一宣告提供了支援。可信的古代世界歷史,始終都為聖經提供支援。考古學家在古代城市的廢墟周圍發掘,找到了有助於瞭解古代歷史的記錄。一開始,其中有些記載似乎與聖經不相一致,而且人們往往認定,聖經必定是錯誤的,古代歷史學家們才是正確的。但是,近年來在歷史學家當中的趨勢,是證實聖經在歷史上的的確確是準確的。

許多有關聖經在歷史上的準確性的反對意見,都是以先入為主的觀念為基礎的,即認為神蹟完全是不可能的。然而,每一個勤於思考的人都必須承認,如果真的有一位神,祂不僅能够而且也會希望用超自然的方式來行動。

神在聖經中把自己啟示出來的另一個證據,可以在應驗了的預言中找到。在基督降臨之前的幾個世紀,神的先知們預言了祂何時、何地以及如何降生,也預言到祂的死和復活。舊約聖經當中預言的許多細節,都在新約聖經中得到應驗了。只有神才能在數個世紀之前就賜下這種特別的知識來。

不信的人說,預言都是在事件已經發生之後寫成的,或者新約聖經的作者們引入了假想的細節,暗示這些預言都應驗了,不信的人試圖用這種方法提出一個非同尋常的論據。他們進一步推論說,所有這些都是在欺騙百姓。但是認真而詳盡的研究將會表明,這些解釋都是不準確的、錯誤的。

另一個與聖經有關的值得注意的事,就是它具有使人認罪的能力——也就是使人感覺到自己犯了罪的能力。舊約聖經賜下了神聖潔的律法,世人當中沒有一個能够完全遵守的。在新約聖經中,主耶穌這位完全人的生平被彰顯出來。如果有人認為自己能夠遵行神的律法,就讓他竭力達到耶穌那樣的完全。聖經的確是確立了一個很高的標準。成千上萬研讀聖經的人都認識到自己的軟弱,感受到自己在神面前被定罪了。

聖經具有的使生命發生徹底轉變的能力,是另一個證明聖經來自神的啟示的確據。如果聖經單單只是讓我們感覺到自己被定罪了,那麼我們就不可能有平安和喜樂。然而,這只是為救恩的訊息所作的預備。聖經告訴我們有一位奇妙的救主,世上任何書本裏的一個人物都無法與祂相提並論。從根本上講,每一本宗教書籍都告訴人們作些什麼才能得救。只有聖經告訴我們,基督已經為罪負了贖價,一切都已經成就了。就一個人的行為而言,神的救恩計畫實在太奇妙了,太簡單了,也是太優美了。許多活著的人都已經藉著基督的訊息而徹底改變了;富有的和貧窮的,信仰宗教的和世俗的,異教徒和不可知論者——數不清有多少人因為聖經的訊息得到了平安。

聖經所具有的持久的價值,也是它乃是出自神的另一個證據。一些人否認聖經,因為它太古老了。然而事實上聖經的古老卻很重要。神保守它達數個世紀之久。的確,還有過其他一些古代的書籍。但是這些書卻沒有一本像聖經這樣,人們無數次試圖毀掉它,但卻奇妙地保存下來。直到今日,神都在我們而保存它,因為這乃是祂所說的話。

今天又是怎樣的呢?如果聖經已經過時了,如果科學家已經證明它裏面充滿了錯誤,我們也許可以認定,這本書已經再沒有什麼人需要了。實際上,它仍被大量派送,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多。按照美國聖經會的估計,聖經,或者至少是其中的一部分,被翻譯成1400種語言。世界上全人類當中的95%都能看得懂這些語言中的一種或更多。每年,有300萬册聖經被印刷出來,並被分發出去。

正是因為這些原因,任何一個不懷偏見的人都會轉向聖經,期盼著聆聽神藉聖經對他所說的話。

默示(Inspiration)

我們往往傾向於交替地使用“默示”和“啟示”這兩個詞。如果“啟示”這個詞被用來表示聖經中的某些部分,其作者離開了神特殊的交通便不可能知道,那麼這個問題也許更容易理解。例如,創世紀的故事不可能被創世記的作者即摩西所知曉,除非神告訴了他。另一方面,聖經中的許多部分都記載了作者所看見、所做過的,或者是從別人那裏瞭解到的事。這些作者受了神的默示,寫下了歷史上的某些事件,省略了其他事件。為什麼要作出這樣的遴選呢?聖靈在聖經裏面把我們所需要的一切賜給了我們。“聖經……都是有益的”。因此我們可以說,聖經包含了神的許多啟示,但是整本聖經確實神所默示的。全面的默示意思是聖經所針對的所有主題都是完全受了默示。字面的意思則是聖經裏面的詞句是受了默示。在我們考查聖經如何論到它自己的時候,就會看到這些說法都是真實無誤的。

舊約聖經聲稱是受了默示。我們在舊約聖經中總是能看到“耶和華如此說”或“神對約書亞說”等等。這些以及類似的短句在舊約聖經中出現了不下1000次。例如,摩西聲稱神對他說話:“耶和華神……就從荊棘裏呼叫說:‘摩西!摩西!’”(出三4)。“耶和華吩咐我”(申一42)。“耶和華又吩咐我”(申四14)等等。

大衛也聲稱神對他說話。“耶和華的靈藉著我說,祂的話在我口中。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磐石,曉諭我”(撒下二十三2-3)。

從以賽亞到瑪拉基的十六位先知,也都聲稱神對他們說話。此外,基督也教導說,舊約聖經是神所默示的——律法(太五18;可七8);先知(約六45);以及整個舊約(路十六29-31;約十七17)。另外,使徒也相信舊約聖經是神所默示的。彼得說:“聖靈藉大衛的口”(徒一16)。“”(彼後一21)。保羅寫道:“聖靈藉先知以賽亞向你們祖宗所說的話”(徒二十八25)。“(字面意思是“神吹了氣”)”(提後三16)。彼得後書一21和提摩太后書三16是有關默示的經典經句,應該牢記和默想。

基督還在世上的時候,他就為門徒作了應許,聖靈必會幫助他們寫下新約聖經。祂說:“但……聖靈……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十四26)。這將會有助於他們將福音書寫下來。耶穌說:“真理的聖靈……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3)。這將有助於他們將書信的部分寫下來,將新約聖經中奇妙的真理帶給我們。基督還論到聖靈“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十六13)。當約翰寫作啟示錄的時候,這個應許就部分地應驗了;當其他使徒寫作預言的資訊時,也部分地應驗了。

新約作者們認識到,他們是受著聖靈的支配。保羅寫道:“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瞭”(林前二10)。“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林前十四37)。“神……用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秘”(弗三3,5)。“聖靈明說”(提前四1)。約翰也知道自己是受了神的默示(參看啟一1;十四13;十九9)。

彼得(彼前一12)和保羅(加一12)兩人知道,福音是從神而來的。這些人自幼就知道舊約聖經乃是神的默示。聖靈向他們指出了新約聖經同樣是受了默示。例如,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3,4節中,福音書同舊約聖經聯繫在一起,並且被置於同一個層面上。基督的遇害、埋葬和復活也當作是“照聖經所說”而記載下來。在彼得前書第一章25節中,福音與主在以賽亞書中所說的話被置於同一個高度;兩者都是受了默示,並都是永恒的。在彼得後書第三章第2節裏,使徒們同先知聯繫起來,在第16節裏,保羅的書信又同“別的經書”聯繫在一起。

默示是否有任何限制?我們已經看到,聖經教導了它在字句上乃是完全受了神的默示。要想明白這話究竟是什麼意思,我們還必須考查其中沒有包含什麼意思。

原創的作者們保留了他們的個性。儘管每個人都是在默示之下寫作的,但是作者的個性並沒有被抹殺。每一位作者都在顯而易見的方面表達出了他自己的個性。例如,耶利米這位“哀哭的先知”的寫作風格和事工,完全不同於以賽亞或以西結。馬太身為猶太人,是專為猶太人而寫下他的福音書的,但是路加則是一位外邦人,似乎在寫作時關注的是希臘人。值得注意的是,保羅、彼得、雅各和約翰的個性都通過他們受默示的著作而折射出來。

就我們所知,所有蒙神揀選的作家的所有原文手抄本(手稿),很久以前就已經散失了。神憑著祂的智慧,容許這樣的事發生,毫無疑問是為了避免對物品的崇拜(比較王下十八4)。但是不管怎樣,神將十分出色的抄本保存下來,這些抄本從根本上來講,甚至在用詞上都同原始文本完全相同。

由於語言上的差异,完美的翻譯是不可能作到的。但是,我們目前所有的譯本都完全適用於學習和靈修。英文聖經中,欽定本聖經對於背誦經文和公開朗讀而言是最令人滿意的。為了進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學生們可能還會採用《新美國標準本聖經》或者是《新國際本聖經》,這兩個版本都是審慎、精深而忠實地譯本。還有一些更容易閱讀的譯本,比如《伯克萊譯本》(The Berkeley Version)、查理斯•威廉斯的《平民語言新約聖經》(The New Testament in the Language of the People)或斐約翰的《當代英語新約聖經》(The New Testament in Modern English)。後一種譯本看起來更像是釋義而不是翻譯。學生們應該始終牢記,更容易閱讀的版本通常都會犧牲思想表達的準確性,以便使英語措辭盡可能流暢。

受默示的作者往往以他們所寫的內容為限。有時候,他們也很想寫更多的內容,但是聖靈禁止他們。例如,在啟示錄當中,約翰打算記載有關七雷的資訊,但是卻被告知不要這樣作(十4)。希伯來書的作者想要寫一寫麥基洗德(五11),但是卻被阻止了。猶大計畫寫一寫救恩,但是卻發現有必要勉勵聖徒們竭力地為真道爭辯(第3節)。在他們所寫下來的以及沒有寫下來的內容上,所有這些聖經作者都受到神的聖靈的推動和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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